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廢舊輪 胎綜合利用作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循環經濟發展中社會效 益顯著。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形成了 舊輪胎翻新、廢輪胎生產再生橡膠、廢輪胎生產橡膠粉、廢輪胎 (橡膠)熱裂解四個業務板塊。具有中國特色的廢舊輪胎綜合利 用工業體系已初步建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產業鏈已基本形成。 為進一步推動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發展,提高舊 輪胎翻新率、廢輪胎資源化利用率和無害化處置能力,按照政府 主管部門的部署,中國輪胎循環利用協會組織編制了《中國輪胎 循環利用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簡稱:《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 年。
一、 “十三五”期間行業發展概況
(一)行業發展狀況
“十三五”期間,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引下,在政府主管部 門的支持下,經過全行業的不懈努力,具有橡膠資源“減量化、 再利用、資源化”典型特征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實現了穩步 發展。主要體現在:產業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產品由數量增長向 質量提升轉變,生產工藝技術及裝備水平得到明顯提升,生態環 境保護意識持續增強。
1、主要目標完成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2019 年輪胎翻新量為 500 萬標準折算條,比 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預測的 2020 年產量 1400 萬標準折算條 減少了 900 萬標準折算條;2019 年再生橡膠產量 300 萬噸,比行 業“十三五”發展規劃預測的 2020 年產量 500 萬噸減少了 200 萬 噸;2019 年橡膠粉產量 100 萬噸,比行業“十三五”發展規劃預 測的 2020 年產量 80 萬噸增加了 20 萬噸;2019 年通過熱裂解方式 處理廢輪胎(橡膠)約 100 萬噸(不含“土法煉油”,其中連續自 動化熱裂解裝備處理量約為 15 萬噸),比行業“十三五”發展規 劃預測的 2020 年產量 50 萬噸增加了 50 萬噸。
2、行業準入公告管理實施情況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施行 以來,截止 2019 年 2 月 22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公告了六批符 合《輪胎翻新行業準入條件》《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的 企業 80 家(簡稱:準入企業)。其中,“十三五”期間公告三批符 合準入條件的企業 30 家。
準入企業按所從事的專業劃分:輪胎翻新企業 27 家,再生橡 膠企業 35 家,再生橡膠、橡膠粉企業 7 家,橡膠粉企業 10 家, 熱裂解企業 1 家。
準入企業按所在區域劃分(分布在 21 個省區市):北京 2 家、河北 5 家、山西 1 家、遼寧 2 家、吉林 1 家、江蘇 13 家、浙江 6 家、安徽 1 家、福建 2 家、江西 3 家、山東 19 家、河南 4 家、湖 北 3 家、湖南 3 家、廣東 3 家、廣西 1 家、四川 6 家、貴州 1 家、 云南 1 家、陜西 2 家、甘肅 1 家。
3、標準體系建設情況
“十三五”期間,GB/T 32662-2016《廢橡膠廢塑料裂解油化 成 套 生 產 裝 備 》、 HG/T 5114-2016《 再 生 丁 基 橡 膠 》、 GB/T 13460-2016《再生橡膠 通用規范》、HG/T 5459-2018《廢舊輪胎裂 解炭黑》、HJ 1034-2019《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 源加工工業》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發布實施。
《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再生橡膠及其制品》《廢輪胎、廢 橡膠熱裂解技術規范》《廢輪胎(橡膠)再生油》《廢輪胎(橡膠) 綠色再生裝置》等標準正在審批中。
4、技術進步與裝備水平提升情況
輪胎翻新——輪胎翻新生產所需的關鍵設備已實現國產化, 部分技術與裝備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隨著輪胎翻新再制造先進 適用技術的應用,翻新輪胎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形 成了國內國際相互借鑒、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翻新輪胎產品 質量得到了進一步的提高。
再生橡膠——再生橡膠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的研發和應用,為再生橡膠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實現“革命”性的變革帶來 契機。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再生橡膠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已嶄露頭角,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發揮我國再生橡膠生產先 進適用技術與裝備的優勢,逐步走向國際市場。
橡膠粉——橡膠粉直接應用作為國際公認的廢輪胎資源化、 無害化加工利用的主要途徑之一,應用領域在不斷擴大。
熱裂解——連續自動化熱裂解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產業化進 程在持續推進,廢輪胎(橡膠)熱裂解再生油的規范利用方向逐 步明確,廢輪胎(橡膠)熱裂解炭黑深加工、高質化、高值化利 用的工藝技術路線日漸清晰,多方向、多途徑的應用渠道正在逐 步打開。
5、生態環境保護情況
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諸多益處已逐漸被公眾所認可,但傳統 的工藝技術與裝備在加工處理廢輪胎(橡膠)過程中仍存在著環 境污染的問題。隨著環境保護治理力度的加大,大部分大中型再 生橡膠生產企業已基本實現了生產過程中對廢水的循環利用和通 過生物、化學等方法對廢氣的綜合治理。特別是再生橡膠生產先 進適用技術與裝備及環保型助劑的研發和應用,助力行業向低碳 綠色發展轉化。
采用連續自動化工藝技術與裝備進行廢輪胎(橡膠)熱裂解生產,解決了生產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和運行安全問題,成為廢輪 胎(橡膠)熱裂解行業發展的方向。
6、國家對行業的政策扶持情況
“十三五”期間,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產業政策,扶持行 業規范發展。主要有:
2016年7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印發了《重點行 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6〕217 號),要求再生橡膠行業全面推廣常壓連續脫硫生產工藝。
2016年12月2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 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 節〔2016〕440 號),將廢舊輪胎列為再生資源產業的重點領域之 一,明確提出:要“開發輪胎翻新再制造先進技術,推行輪胎翻 新先進技術保障體系建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管理,確保翻新輪 胎的產品質量。研發和推廣高效、低耗廢輪胎橡膠粉、新型環保 再生橡膠及熱裂解生產技術與裝備,實現廢輪胎的環保達標利用”。
2017年1月2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17年第1號)發布了《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將“輪胎翻新”列入產品再制造類,并明確提出:廢橡膠無 害化再生利用。包括廢輪胎常溫粉碎及常壓連續再生橡膠技術和 成套設備、廢輪胎橡膠粉改性瀝青成套裝備、廢輪胎整胎切塊破碎機、廢舊輪胎分解制油和炭黑裝置。
2017年4月2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四部委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751 號),明確提出: “繼續推進大型輪胎翻新”,并對“完善再生 資源回收體系”、“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再生產品和 再生原料推廣使用制度”、“強化循環經濟標準和認證制度”等事 項做出部署。
2017年10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40號)發布了《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目錄》,7 項廢 舊輪胎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列入其中。
2017年10月1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 環保裝備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節〔2017〕250 號),明 確提出:在廢輪胎等再生資源領域研發智能化拆解、精細分選及 綜合利用關鍵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大型成套利用的環保裝備。加 快研發廢橡膠的改性改質技術。
2017年10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 指導意見》(發改辦環資〔2017〕1778 號),將“廢舊輪胎”列入 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之中。
2019年8月13日,生態環境部批準并實施《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HJ 1034-2019)標準。
2020年5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號)發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年本)》《廢舊輪 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0 年本)》。
2020年12月2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印發了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20年版)》(第38號令),將“廢舊 橡膠回收處理再生利用設備制造”、“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裝置制造” 列入其中。
(二)行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國家已將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確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再生 資源綜合利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利國利民的朝陽行業。廢舊輪 胎綜合利用行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發展循環經濟鏈條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之一。但不可否認的是,在持續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1、在政策制定、市場監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專項立法滯后。國家對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尚未建立起比 較完整的法律法規體系,對于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的發展缺乏 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撐,致使政府有關部門對廢舊輪胎綜合 利用企業的監管“口徑”不一。
(2)政策層面與監管層面的界限不夠清晰。在全社會持續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大環境下,積極引導和大力推動再生資源產業 的規范發展已成為政府主管部門和公眾的廣泛共識。對于行業發 展中出現的不規范問題,應該通過有效的監管措施加以解決,而 不是簡單地用行政手段“一刀切”、一堵了之。部分區域在環境保 護、產品質量的監管方面,過度執法現象時有發生,致使廢舊輪 胎綜合利用企業減產、半停產、停產現象普遍存在。
2、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輪胎生產者(消費者)責任延伸制度缺失。廢舊輪胎具 有資源屬性、環境屬性和經濟屬性。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屬于半公 益性事業,涉及社會資源與環境保護的公共服務領域,僅靠市場 手段難以有效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國家尚未對廢舊輪胎綜合利用 專項立法,缺少用法律、市場和技術等手段控制環境污染與社會 資源的浪費;尚未建立“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的回收處理 收費補償制度。如何建立起在法律的框架下,實施政府主導、公 眾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管理運營模式,已成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 亟待解決的問題。
(2)規范的廢輪胎回收體系尚未建立。我國廢輪胎回收體系 不規范、不健全,缺乏從產生、回收、運輸、貯存到處置的有效 管理措施?,F行的廢輪胎回收多由自然人、小商小販自發收購、 自由交易。受利益驅動和經營者的無序競爭,使有限的廢輪胎資源得不到規范、合理的加工利用,一些規范企業面臨著廢輪胎資 源短缺的窘境,造成了我國橡膠資源的浪費和對環境的“二次污 染”。而廢輪胎的層層倒賣、轉運和不規范處置,不但推高了廢輪 胎的市場價格,加大了運輸成本,也嚴重地浪費了橡膠資源。
3、在財稅政策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規范的廢輪胎回收體系,作為廢輪胎 綜合利用企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廢輪胎絕大多數是從自然人、 小商小販手中購買,生產企業得不到進項的增值稅發票,無法抵 扣進項稅額,從而行業的大部分生產企業享受不到增值稅政策優 惠。
(2)《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廢舊輪胎、廢橡膠制品”中明確規 定,產品原料 95%以上來自所列資源(廢舊輪胎、廢橡膠制品)。 在政策執行中,各地稅務部門掌握的尺度不同,對所列的技術標 準和相關條件理解不同,使得部分生產企業享受不到增值稅政策 優惠。
(3)《關于公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的通知》(財稅〔2008〕117號)、《關于執行資源綜合利用企 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7號)中規定: 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資源:廢舊輪胎,生產的產品:翻新輪胎、橡膠粉,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在計 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而利用廢輪胎(橡膠)生產的再生橡膠、熱裂解兩類產品,卻未被列入所得稅 優惠目錄。
(4)近年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 務部、科學技術部等政府主管部門積極倡導和推動廢輪胎(橡膠) 熱裂解采用連續自動化生產裝備。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將“廢 舊輪胎分解制油和炭黑裝置”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 服務指導目錄(2016 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廢舊輪胎綜 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 年本)》,要求廢輪胎(橡膠)熱裂解 應采用連續自動化生產裝備。作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產業鏈中不 可或缺的廢輪胎(橡膠)熱裂解產品,卻未被列入《關于印發資 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 號)增值稅優惠目錄中,這對于推進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 的協調發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5)作為廢輪胎(橡膠)熱裂解主要產品之一的廢輪胎(橡 膠)再生油,是以廢輪胎(橡膠)為原料經過熱裂解生產的再生 產品,是對廢輪胎(橡膠)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重要途徑 之一,是國家產業政策鼓勵和支持的項目,但未給予廢輪胎(橡 膠)再生油減免征收消費稅的政策優惠。
4、輪胎翻新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1)新輪胎的部分標準缺失。新輪胎在設計制造時,缺乏輪 胎翻新強制性技術質量標準,部分產品不具有可翻新性。車輛檢 測部門對輪胎的使用沒有強制性磨耗極限檢測要求,加之消費者科 學使用輪胎意識淡薄,“一駛到廢”的現象普遍,致使可用于翻新 的輪胎胎源嚴重不足,輪胎翻新企業產能閑置,行業日漸萎縮。 被世界公認的輪胎資源“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首選方式 ——輪胎翻新,在我國的發展卻舉步維艱。
(2)輪胎翻新生產企業技術與裝備水平分化現象嚴重。部分生產企業的輪胎翻新工藝技術與裝備已與國際接軌,其產品質量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能夠很好地滿足使用要求。但仍有相當數 量的不規范生產企業,工藝技術與裝備落后,不能按照國家標準 和行業標準生產,產品質量得不到保證,嚴重地損害了行業的整體形象。
(3)公眾對翻新輪胎產品的認知度普遍不高。相關機構不能 從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視角來客觀地評判輪胎翻新對促進我國 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加之相關部門疏于監管和在宣傳上存在著誤區,使得消費者對翻新輪胎產品缺乏正確的認識和信任。
(4)在相關標準中,對翻新輪胎的使用制訂了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性條款。2012年 9月1日實施的GB7258-2012《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9.1.2 款規定: “公路客車、旅游客車和校車的 所有車輪及其他機動車的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該規定進 一步限制了翻新輪胎的使用范圍,極大地阻礙了我國輪胎翻新行 業的發展。
5、再生橡膠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再生橡膠生產和使用大國。再生橡膠已成為我 國橡膠制品工業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橡膠工業的“第三橡膠資 源”。目前,再生橡膠生產企業大多采用動態脫硫技術工藝,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仍然面臨較大的環保壓力。特別是部分企業生 產經營規模較小,環保設施投入不足,先進適用的再生橡膠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應用不夠廣泛,實現綠色生產差距較大。
6、橡膠粉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廢輪胎生產橡膠粉并直接利用是國際公認的廢輪胎資源化、 無害化利用的有效方法。由于我國再生橡膠產量較大,粗橡膠粉大多作為再生橡膠的生產原料,精細橡膠粉、微細橡膠粉的產量不高,應用領域不夠寬泛,直接應用受到一定的制約。
7、熱裂解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1)目前間歇(批次)式廢輪胎(橡膠)熱裂解生產方式占比較大,對環境保護造成一定的壓力,安全生產存有隱患。
(2)廢輪胎(橡膠)“土法煉油”尚未完全被取締。
二、行業發展所面臨的形勢
發展循環經濟是實現經濟社會良性發展的必然選擇,推動綠色發展是消除和減少污染物排放的必由之路。國家提倡發展循環 經濟,提出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要遵循“減量化、再利用、 資源化”的原則,加快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橡膠是我國重要的戰略資源,在滿足工業生產、人民生活需要和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國既是輪胎制造和使用大國,又是橡膠資源匱乏的國家。每年橡膠消費量約占世 界橡膠消費總量的30%,橡膠制品工業所需的80%天然橡膠、30%合成橡膠依賴進口,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特別是,隨著汽車工業 的快速發展,我國廢舊輪胎(固體形態污染源)產生量增長迅速, 每年約為3億多條,折合重量已突破1000 萬噸。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是對這些“固體廢物”進行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有效途 徑,對于發展循環經濟、節約橡膠資源、降低能源消耗、保護生 態環境、減少并逐步消除“黑色污染”,以及促進橡膠工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目標意義重大。
目前,雖然行業發展面臨著較大的生態環境保護壓力,但無論是從宏觀經濟角度,還是從能源資源供給和生態環境承載力角度,我國都無法繼續依靠粗放型增長方式推進現代化建設的進程。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綠色產業,提高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水平,是緩解我國橡膠資源短缺和減少“二次污染”的有效途徑,也是橡膠工業實現循環發展的必然選擇。
三、 “十四五”期間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 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 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遵循輪胎資源“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 的原則,做到轉變生產方式和推動科技創新并舉,全面提高廢舊 輪胎綜合利用能力和技術與裝備水平,為推動我國廢舊輪胎綜合 利用行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二)基本原則
——要堅持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和市場主導相結合,堅持資源化利用為主、無害化處置兜底相結合。從源頭和過程控制“黑 色污染”,規范廢舊輪胎的回收、運輸、貯存、處理和利用的全過程,大力推動廢舊輪胎資源化產品的廣泛應用,實現廢舊輪胎綜 合利用產業綠色化、資源化、高質化、高值化發展。
——要處理好生態環境保護與再生資源獲取的關系、環境保護與節能減排的關系、智能裝備與傳統裝備的關系、社會效益與 經濟效益的關系、未來發展與現實存在的關系。
——要以綠色發展為宗旨,以生態環境保護為根基,以創新發展為驅動力,以廢舊輪胎資源化、無害化利用為目標,積極探 索適合我國國情、對世界輪胎循環利用事業發展提供可借鑒、對人類生態環境保護有貢獻的“中國方案”。
(三)總體目標
1、形成廢舊輪胎梯次利用格局,明確行業中各專業對廢舊輪 胎加工利用的方向。
(1)輪胎翻新是輪胎資源“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首 選方式,利用的品種是:舊輪胎。
(2)再生橡膠、橡膠粉作為并重的加工處理方式,利用的主 要品種是:廢工程輪胎、廢載重輪胎;橡膠粉直接應用,應逐步 加大廢舊乘用車輪胎的處理量。
(3)熱裂解作為最終處置方式,利用的主要品種是:廢舊乘 用車輪胎、力車輪胎,以及其它資源化利用方式不易處置的廢橡 膠制品等。
2、發展目標:到 2025 年,基本建立起適合我國廢舊輪胎綜 合利用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技術以及信息統計服務體系; 初步建立起規范的廢輪胎回收體系。
(1)輪胎翻新年產量達 800 萬標準折算條;廢輪胎環保達標 年處理量達 800 萬噸;廢輪胎規范回收利用率達到 70%,環保達 標加工利用率達到 70%。
(2)符合《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0 年本)》 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企業達到 200 家(含準入企業)。
(3)培育 10 家年處理廢輪胎 10 萬噸以上、20 家年處理廢輪 胎 5 萬噸以上、100 家年處理廢輪胎 3 萬噸以上的生產企業,逐步 淘汰年處理廢輪胎 1 萬噸以下的小規模生產企業。
(4)培育 3 到 5 家(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廢舊輪胎綜合利 用國家級示范企業(基地、園區)。
(5)選擇具有一定產業基礎和發展空間,有龍頭企業牽頭的 區域,建立和培育 3 到 5 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裝備產業基地,形 成規模效應,為行業的項目建設、技術改造、節能減排和綠色發 展提供裝備支撐。
(四)主要任務
加快構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綠色低碳發展體系,促進行業實 現全面綠色轉型,是行業落實國家提出的“碳達峰”和“碳中和” 總體目標的重要舉措。
1、推進輪胎翻新再制造進程。通過翻新輪胎生產過程的全面 質量管控和輪胎翻新再制造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確保翻新輪胎產品質量。組織輪胎生產企業、輪胎翻新企業、物流運輸企業、 回收利用企業、裝備制造企業等關聯企業形成綠色發展聯盟,加 強供應鏈與產業鏈的對接,不斷拓寬上下游供應鏈市場,不斷提 高翻新輪胎產品的公眾認可度和信譽度。
2、推動綠色發展,鼓勵綠色技術創新,不斷推進行業綠色化 改造。以“節能、環保、安全”為主線,以清潔化生產為抓手, 深入推動再生橡膠生產技術創新和先進適用再生橡膠生產工藝技 術與裝備的應用;繼續推動使用安全節能型廢輪胎破碎設備逐步 替代“小三件”破碎設備;積極研發并使用環保型再生助劑,徹 底淘汰煤焦油等有害助劑,逐步實現再生橡膠綠色化生產。
3、深入開展精細橡膠粉、微細橡膠粉直接應用的研究,不斷 提高橡膠粉生產能力和工藝技術與裝備水平,進一步拓寬橡膠粉 直接應用的領域。
4、為引導和推動產業鏈的延伸,減少和不斷消除廢輪胎處理 對生態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作為再生橡膠行業轉型升級、全面 提高經濟效益和實現廢輪胎環保達標加工利用的重要舉措,引導 和鼓勵將再生橡膠、橡膠粉作為部分或全部原材料進行橡膠制品 生產。通過深加工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實現廢輪胎資源由初級原 材料生產向再生材料制品生產轉變,進一步完善廢舊輪胎綜合利 用工業體系。
5、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不斷提升企 業自主技術創新的能力。加快推動廢輪胎(橡膠)熱裂解連續自 動化生產工藝技術與裝備的應用; 積極探索廢輪胎(橡膠)熱裂解 炭黑的應用方向和高質化、高值化利用的路徑;嚴格控制廢輪胎 (橡膠)熱裂解再生油無序進入二級市場,消除對生態環境產生 的“二次污染”。引導和鼓勵廢輪胎(橡膠)熱裂解生產企業與具 有油品精煉能力的企業建立合作關系。
6、鼓勵廢舊輪胎綜合利用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技術創新聯合體, 發揮其在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方面的引領和支撐作用。進一步推進產學研用的深度融合,發揮其各自優勢,不斷加大科技創新的力度,努力提升行業整體技術水平。對行業中的新技術、新工藝及 新裝備,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評價和推廣應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 化。
7、引導和鼓勵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裝備制造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國際雙循環,形成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8、鼓勵廢舊輪胎綜合利用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遏制低水平重復建設。
9、繼續完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標準體系建設,做好已實施標準的宣貫,不斷提高標準采用率。
10、加強行業信息的采集,不定期向公眾發布權威數據,為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產業政策提供參考。
四、《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實施的主要措施
(一)繼續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將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納入法制化軌道,做到 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二)繼續配合政府主管部門推動輪胎生產者(消費者)責任延伸制度體系建設。明確輪胎生產企業對其產品承擔的資源環境責任從生產環節延伸到產品設計、流通消費、回收利用、最終處置等全生命周期。
(三)繼續配合政府主管部門施行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引導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防止生態環境污染,促進產業優化升級,不斷提高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技術和管理水平。
(四)積極反映行業訴求,配合政府主管部門解決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稅收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議對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告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規范(準入)企業給予差別性稅收政策 優惠,做到精準扶持。
(五)繼續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建立規范的廢輪胎回收體系。
(六)建議修訂GB7258-2012《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中,對翻新輪胎使用制訂的不合理限制性條款,在確保運行安全的基礎上,有條件地放開翻新輪胎的使用限制。
(七)引導和培育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綠色產品應用市場的發展,逐步推行廢舊輪胎資源化產品行業認證認可標識制度;配合 政府主管部門推行再生橡膠及其制品的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為政府采購、政府投資、社會招標項目提供優質產品。
(八)推行輪胎翻新再制造技術質量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翻新輪胎生產全過程產品質量管控,做到可追溯。積極研發和推廣高效、低耗廢輪胎橡膠粉、新型環保再生橡膠及熱裂解生產技術與裝備,為廢輪胎環保達標利用提供技術與裝備支撐。
(九)充分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廣泛宣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對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帶動和提高公眾的節約 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
(十)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相關機構在行業管理、行業規范、 行業自律、信用評價、產品標準、認證認可體系建設等方面的作 用。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為更好地推動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 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中國輪胎循環利用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 編制說明
2020年5月,中國輪胎循環利用協會(簡稱:協會)開始組 織編制《中國輪胎循環利用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簡稱:《行 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在編制過程中,通過深入開展調研, 梳理了行業發展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發展方向與目標,并以 此作為起草依據,形成了《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 稿);對此稿以通訊方式廣泛聽取了行業專家、副會長單位、各分支機構、部分企業負責人以及駐會工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2020年11月,《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在 《中國輪胎資源綜合利用》雜志、中國輪胎循環利用網登載,廣泛征求行業和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2020 年11月10日,協會組織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領導、行業部分專家、部分企業負責人對《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
此后,根據所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對《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做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行業“十四 五”發展規劃》(審批稿)。
2021年2月18日,分別提交協會會長辦公擴大會議、協會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
《行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由中國輪胎循環利用協會會長、 技術委員會主任、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朱軍擔任主筆。編制過程中 得到了各分支機構、行業專家、部分企業負責人及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和協助,在此謹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并向所有關心和 支持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發展的人們致敬!